潘州街道-永镇居委会村委会

农村集体“三资”以及重大事项决策数字监管平台

事项类别
其它事项
事项名称
房租收入
事项资金
共8700元元
事项内容
2021年4月1日收到4-6月的屋租,地址:环城西路榕木头艾籺;中山路109号之二;租赁人:吴文英(每个季度1800元)、王任之(每个季度6900元)
事项时间
2021-04-01 00:00:00
村/组织
潘州街道-永镇居委会
审批部门
纪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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潘州街道-永镇居委会村委会农村集体“三资”以及重大事项决策数字监管平台
主办:中共高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高州市潘州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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